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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网讯“学校根据乐清市教育局的规定,要求参加中考的学生统一购买售价为55元的计算器。很多学生已经有了计算器,不想购买,但听说如果不买连考场都进不了。”乐清市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昨天透露,有两名磐石镇中学学生向该中心反映这件事。
乐清市教育局普教科工作人员称,该局曾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发文推荐考生购买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,但没有强制学生购买。
磐石镇中学校长郑宝兴也表示,乐清市教育局有推荐购买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,学校按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购买。
乐清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出示的省教育厅文件中,确实有推荐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为我省中小学选用产品的内容,但指出要坚持自愿的原则,不得向学生强行摊派,同时规定对确因无力购买计算器的学生,可采取由学校统一购买等办法解决。
省教育厅文件还规定,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已列入2006学年《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,未列入该目录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。虽然省教育厅几份文件都没有明确写明“其他品牌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”,但经过乐清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查询,列入该目录的计算器仅有“教育之星”一个品牌。
乐清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如奎称,招生办不会在中考的计算器使用方面搞“一刀切”,如果考生在计算器使用上遇到困难,可提前反映,他们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好服务工作。
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潘洁清也解释,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中推荐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是为了维护考试公平及便于监考老师辨认、管理,该院遵循有关文件精神,但不会强制学生在中考时使用“教育之星”计算器,也不会因此将考生拒之考场外。数学和科学考试使用的计算器,必须是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。
本报记者刘雪菲 陈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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